深圳前海凭什么吸引国际资本?

南方+ 记者 2016-12-23 01:37

12月13日,一场大规模的以前海金融政策和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推介会在香港金钟港丽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可设置数百坐席的空间全部满座,部分港企代表甚至只能站着听推介。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正式挂牌,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前海作为国家批复的法治示范区,一直在进行法治创新,打造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就在今年的10月份,前海法院主审了一宗涉港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这也是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首宗案例。”在向香港业界推介前海时,汇丰银行大中华区常务副总裁丁国良没有提及税收优惠,反而用较长时间解释了前海法治特色。

这与去年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委托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和深圳市前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的一份专业调查结果一致。通过对345份港企和530份非港企有效问卷统计,75.29%的企业表示投资前海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92.15%的企业愿意在前海签订商事合同时适用香港法律。

“前海的建设正在按照规划和设想进行,但要真正吸引国际资本,最关键的核心还是在于法治。”一位民间观察人士说,综合纽约、伦敦、新加坡、迪拜、香港等国际经验,软环境中最核心的就是法治。而法治既是前海有别于国内其他功能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的突出特点,也是前海的核心竞争优势和主要驱动力。

▍“靠低成本吸引外资法则在前海已不适用”

深圳是全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可高效配置各种资源,但法治化、国际化的欠缺也是深圳营商环境面临的困局之一。作为唯一一个由国家批复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自开发建设以来即实行基础性立法、产业性规定和配套性制度三管齐下,打造前海特色规则体系。在前海管理局成为全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法定机构后,又相继建立廉政监督局、深圳国际仲裁院、前海法院等,构建基础法治框架。

依靠低成本吸引外资,促进开放的法则在前海已经不适用了。前海所能依靠的只能是一种内生的力量——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是前海法治顶层设计的参与者之一,该院于2013年9月22日在前海挂牌,为消除外界对仲裁独立性的疑虑,深圳国际仲裁院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经验,引入法人治理模式,进行了法定机构改革,率先引入以国际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1/3以上理事来自境外,成为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方式确立法人治理模式的仲裁机构。

“这种与国际接轨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在制度上强化了仲裁机构运作和仲裁庭办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刘晓春说,该院挂牌翌日即开庭审理了第一起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分别来自美国、智利和中国内地,独任仲裁员为香港大律师公会非诉讼争议解决委员会主席苏国良先生。

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名册共有870名仲裁员,覆盖5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仲裁员有353名,占比40.6%,仲裁员结构国际化程度为中国最高。而这里面的香港仲裁员名额不断增加,共有146名仲裁员来自香港,其中88名是香港籍。“据香港官方统计,我们没有一宗裁决在香港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2014年,我们的仲裁裁决在香港获得执行的数量占全国所有仲裁机构的38.5%,为全国最高,也高于香港之外的世界上任何一个仲裁机构,在香港地区具有较高的国际公信力。”

今年10月2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发布了2016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等新规,三大创新点包括率先将投资仲裁列入受理范围、率先适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以及鼓励将香港作为仲裁地在前海仲裁。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则认为,此举极具前瞻性,意义非常重大。“前海在地理区位和政策定位上,是中国内地最适合以香港为仲裁地的仲裁合作基地,并预见当事人今后约定‘在前海受理和管理案件,以香港为仲裁地和程序法律适用地,以《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为适用规则’将成为常态。”刘晓春说。

▍前海探索适用香港法律之路

几乎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挂牌同时,“前海法庭”也正式揭牌,前海开始了法院管理机制、审判机制和服务机制“三位一体”的创新探索。针对前海“深港合作”的特殊定位,“前海法庭”在全国首创“港籍调解”与“港籍陪审”制度,选取一些在前海工作、居住的港籍中国公民来担任陪审员,通过组成合议庭的形式直接参与案件审理。

“港籍陪审员熟悉香港商事习惯及社会理念,能够确保前海法庭的裁判在体现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国际化的法律准则和道德观念。”时任前海法庭副庭长徐强认为,这一做法会强化前海审判机构的审理结果权威性,核心目标就是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

今年10月28日,前海法院主审法官彭亮主审一宗涉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为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首宗案件。前海法院审判事务处调研信息中心负责人孙普说,前海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3%,其中金融案件占了一半。而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案件30件,除部分撤诉外,在审案件26宗,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这个数字可能不算高。但要知道,去年全国法院审理的适用域外法案件不过百来宗。”

另一方面,今年前海法院还正式实施“精品审判”战略,通过案件办理的精品化、人员素质的精英化、法官视野的国际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化来构建全面的审判精品化战略。“我们建立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专业审判团队,30%的法官具有普通法学位。”前海法院副院长叶青认为,“精品审判”战略从根本上保障了案件审判质量。

▍全国三分之二粤港澳联营律师所已入驻前海

前海在法治建设创新的另一个侧面例证则是粤港联营律所设立。2014年11月中旬,中国首家跨法域、跨地域的内地-香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领到了执业证书,该律所就设立在前海。这也被认为是中国律师行业走向国际化、中国法治事业不断创新进步的重大创举。

“深港两地律师事务所合作,各有优势。香港律师事务所有百年的历史,风险控制能力强。内地经济的发展,为律师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市场。联营所双方应该互相借鉴经验,提升联营所的专业水准,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华商林李黎联营所香港方面合伙人林新强表示,联营律所有利于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强化业务合作,可共同为中外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

前海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前海已有律师事务所分所23家。全国已经设立的9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中,有6家在前海。而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也将落户前海,成为广东省自贸区内首家吸引外资律师申请驻华代表处的地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前海设立中国涉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最高院涉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最高院涉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基地。“一中心两基地”是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的法律查明基地,填补了国内域外法律查明机制的空白。目前,“一中心两基地”汇聚了数百个海内外高等院校、行业专家和法律专业团体等专家资源,与120余家域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查明和咨询的案例覆盖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布局“一带一路”大数据建设,构建法律查明的人才库、法律库、案例库,提高域外法律查明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香港之所以能快速成长为在国际上拥有一席之地的全球性金融中心,与其健全的法治体系密不可分,前海完全可以借鉴。”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说,深圳用大陆法系,而香港是英美法系,两者在一个区域内可以自由选择的结果是两大法系出现融合,“这必将会深刻影响世界司法进程,其意义很大”。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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