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车和别人的不一样,不但可以开,还可以……

珠海公安
2016-12-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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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中午

在平沙镇大海环桥,一男子驾驶自己的小汽车横向堵在桥中间,造成沿路交通堵塞,平沙路口往西海岸花园方向的车辆无法通行。

随后,民警快速出警,经多番劝说,该男子才将车辆开走,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据了解,男子梁某(广东阳西人)从去年3月份起,分包某工程。工程完工后上家承包商尚有5万元余款仍未与他结帐。为了尽快讨回自己的劳动所得,梁某于19日中午12时左右,驾车到平沙镇大海环桥进行堵塞交通,并在车上帖上“无良商家欠工资不还”的横幅,企图以此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帮其追讨工程款。但梁某为自己一时之利而采取极端行为,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损害公众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法规。

警方提示:涉及劳务合作关系应尽量签订正规的合同,一旦遇到个人经济、劳资纠纷,必须遵循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决不能因一时之气而以身试法。

目前,梁某的极端行为已违反《治安处罚法》第23条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法》

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4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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