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拱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迎宾南路查获一家销售假冒“LV”品牌包的商行,查获假货21件。近日,工商机关对商家知假售假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记者从珠海工商局获悉,8月2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迎宾南路口岸购物广场的拱北诚泰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这里销售的标识“LV”牌的钱包制作粗糙,现场负责人杜某无法提供商品合法来源手续,涉嫌销售侵权商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该品牌钱包21个,并对杜某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查明,杜某在今年8月15日以每个人民币19元的价格从上门推销人员那里购进了21个“LV”牌钱包,然后以每个人民币40元的价格在店内出售。截至被查获,当事人称上述商品尚未售出。工商部门认为,当事人经销的上述商品价格明显偏低,无法提供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证明,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近日,工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杜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5000元。
【来源】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