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五种干部应该被问责,这些行为不能有!

党建网微平台公号 2016-12-20 00:00

绝不得罪同事下属、搞无原则团结的“老好人”

有的领导干部一把手,在单位当中尤其是班子成员里面,人缘极好,评价极高,但是这种好与高不是靠踏实的工作作风与高超的领导水平积累的,而是靠搞无原则团结换来的。发现同事有了一点小问题小毛病,不提醒不劝阻;发现下属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不纠正不报告。片面追求表面和谐的人际关系,笃信洁身自好的处世格言。这种同志,在胡同里做不了合格的“老炮儿”,在党组织里做不了合格的领导干部。

一个单位或者一个地区,出现塌方式腐败,班子成员前赴后继踩上纪律与法律的红线,“独善其身”的一把手难逃其咎。

反对“四风”抛脑后、“八项规定”放一边的“无为者”

2013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反对“四风”的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改善作风的“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等,惯性很大,不会自动的消弭,需要各级组织与单位下大力气纠正,立行立改,不能搞“过渡时期”,也不能搞“下不为例”。然而有的党政领导,后知后觉也好,过于自信也好,不学习中央精神与规定,不组织专项整改,不建章立制,不抓顶风违纪典型。领导干部不下心思研究落实“八项规定”的措施,就会有人下心思研究变形式变花样继续暗地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

对于大规模、连续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和地区,哪怕主要领导没吃一口饭菜,没领一分补贴,板子也要先打在他的身上。

选人不慎、用人不察的“笨伯乐”

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党的重要工作内容。一个优秀的干部被选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就能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个不称职的干部被重用了,就会给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带来重大隐患和损失。单位和地区主要领导干部,负有选拔任用合格干部的重任,但是有的领导干部用人唯亲,在干部选任上搞一言堂,培育“接班人”与“小兄弟”;有的领导干部对于下属干部“带病提拔”,不惜自己为其“背书保证”;有的领导干部包庇违纪违法的下属同事,甚至对于违规违纪的干部不作处理反而进行提拔……

在很多案例中,选人用人失察的背后,往往还会存在行贿受贿等问题,看来伯乐未必真的笨,有可能只是被金钱迷惑了双眼。

片面追求实际效益、懈怠管党治党工作的“迷糊人”

在一些实际业务较多、专业性比较强的单位,很多党政一把手都同时是业务骨干、带头人。不管自己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多么重要、自己的业务能力多么强,只要承担了党政领导职务,做了党委书记,做了总经理、校长、院长、所长,就要把管党治党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工作重心必须无条件向党的工作倾斜。

一些领导岗位的业务骨干依然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专业中去,荒废了党建工作;一些领导干部有“业务是唯一评价指标”的错误认识;个别领导干部在自己管理的单位中业务工作与党的政策规定出现冲突时选择牺牲党的政策规定的强制性与统一性;有的单位,行政会业务会议雷打不动每周都开,党风廉政会一年也开不了一次。

履行主体责任如此不力,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党建没搞好,业务也降下来。

对中央精神不上心、不传男也不传女的“懒师傅”

有句古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说的是师傅传艺,讲究的是“留一手”。可是对于党政主要领导而言,中央的精神、上级的指示,该传达的一定要及时传达,绝对不能“留一手”,一定在单位内部认真传达贯彻。有的干部,参加完上级的会议,上级明确要求传达,可回来之后若无其事,只字不提,让下属同志自学成才,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中央的精神贵在贯彻执行,治党压力重在层层传导,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我们的政策执行力就大打折扣。

作者|优贝贝

编辑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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