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英德市委原副书记巫永康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清远发布
2016-12-1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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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清远市纪委对中共英德市委原副书记巫永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巫永康任中共英德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拨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电站投资,从中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企业经营提供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及干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巫永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清远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巫永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清远市纪委

2016年12月19日

编辑 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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