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教育作为环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倡走进自然、了解自然、回归自然,以自然为课堂,科学引导受众拓宽视野,提升环保意识,增强自然保护的自觉性和综合能力。近年来,顺应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自然教育已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我省乃至国内自然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环保社会组织逐步成长为中坚力量,与社会各界一起,对自然教育的发展方向与路径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创新。
12月9日,2016年广东环保社会组织年会在广州东山宾馆举行。为完善自然教育体系,更好地推动我省自然教育的跨界合作,在本次年会的“广东省自然教育体系构建”分会场上,来自全省各地级市环保宣教部门负责人、省内外相关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知名环保公益学者、教育工作者、环境教育志愿者等对我省自然教育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前景进行了积极交流和探讨,并就构建我省自然教育体系达成了共识。
我省亟待建立自然教育体系
我省自然教育亟需构建一个科学、规范的实施体系,以更顺畅地推动自然教育的发展。这个体系应能回应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关切,首先应在受众、实施主体、教育内容等方面相互衔接,形成能够适应不同受众需求的课程体系,并以此为主要抓手,构建标准化的省级自然教育规范或指引。
其次,要加强自然教育教师的培养,形成学校和社会组织为主、家长和志愿者为辅的师资体系。
第三,要根据不同年龄层青少年的认知发育水平,编写一套规范化的自然教育通用教材和各种体现区域特色或实施者特色的在地教材,形成教材体系。
第四,应充分发挥学校、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乃至企业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各方的合作与分工,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构建我省自然教育的组织体系。
第五,应尽快总结国内外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自然教育方法以及相关理论,学习和引进先进方法,广泛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适合省情的自然教育方法体系。
第六,应有机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以拓宽自然教育资金来源,加强有特色的自然教育实践和体验基地建设,形成我省自然教育保障体系,其中市场和企业的作用应该受到重视。
第七,应围绕受众道德素养和知识水平的提升、自觉性和行动力增强以及自然教育的社会影响(例如对区域振兴的作用)等方面构建自然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对于担负学历教育任务的学校而言,教与学之能力、意欲和学业成绩以及校园文化氛围应是不可忽略的评估内容。
营造有利于自然教育有序发展的大环境是当务之急
与会者一致认为,为促进我省自然教育有序发展,环境教育立法应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一项工作。由环保部、中组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6-2020)》已经将环境教育立法列入议事议程,并明确指出“支持推动地方性环境教育法规的立法工作”。因此,与会者强烈呼吁我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尽快启动我省环境教育的立法程序,使我省的环境教育早日进入法治轨道和发展的快车道。
同时,与会者建议以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自然学院”项目为龙头与抓手,社会与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自然教育实施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建议尽快搭建我省自然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以整合和发布全省自然教育课程、教材、组织者、师资、基地、项目或活动、资金来源等有关信息,最大化地实现资源共享,更多样化、更便捷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扩大我省自然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全省自然教育向纵深发展。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整理/广东环境保护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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