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肇庆市纪委通报,自11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肇庆市纪委连续收到督查组移交的3条反映位于四会市的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一期)环境污染问题线索。肇庆市、四会市两级纪委监察机关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深入细致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经查,2014年12月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印发了《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一期)停产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但四会市环境保护局、东城街道等有关部门并未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关停工作,导致污染未能彻底整治,群众一直投诉不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对此,肇庆市、四会市纪委监察机关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其中,肇庆市纪委对时任、现任分管环保工作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思联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提请四会市委、市政府免去其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海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四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杨桂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官宏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东城街道办事处经济办主任罗志武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11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并要求作出深刻检查。同时,由四会市监察局向上述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
截至12月15日,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给肇庆市17批次共79条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均全部介入跟进调查处理,已对58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人。
【记者】于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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