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70后旧情人,于多年前因感情破裂分开,虽然两人并未登记领证结婚,可女方却为男方诞下两个女儿,还独自将女儿拉扯长大。感到“遇人不淑”的女方,屡次向男方讨要孩子的抚养费未果后,便向江华派出所片警卢景明求助。最终,经卢景明耐心调解,不仅帮助这对男女厘清了这笔持续了16年的感情“糊涂账”,且还让男方承诺从今年12月起,按月向女方支付千元的抚养费。
女子控诉旧情人多年未对孩子尽责任
今年11月30日下午,一对男女闯入江华派出所,称需要民警帮忙调解。经卢景明了解后,其中一方为湖南籍女子陈女士,另一方为江门籍男子徐先生。
陈女士表示,自己与徐先生于2000年相恋后同居,又于2001年、2005年先后为徐先生诞下两个女儿。可2005年后,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开,陈女士更带着两个女儿返回湖南老家生活。陈女士称,现在两个女儿分别已15岁、11岁,家中经济条件也尚可,但想到自孩子出生以来,徐先生未尽到为人父亲的责任,还以未登记结婚为由,拒绝提供抚养费,就觉得非常气愤。
为了“讨回公道”,陈女士多年来不时便上门找徐先生,甚至还在徐先生家门口贴上写有“负心汉”字样的“大字报”,但此举只加深了两人的矛盾。而徐先生已重新组建了家庭,也有妻子孩子,对陈女士的上门及“大字报”也是烦不胜烦。由此,两人因抚养费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后,一同来到派出所,期盼民警能为两人支招。
片警引导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共识
调解初期,卢景明引导双方说出自己的诉求。陈女士认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徐先生对孩子不闻不问,要求徐先生每个月提供两千元的抚养费。徐先生则认为,是陈女士故意阻碍他们父女相见,还称自己患有肺病,没有固定工作,平日里还常常需要亲戚接济,难以负荷抚养费。
“调解的关键点还是抚养费,女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两千元,男方即使有心支付却难以承受。”卢景明称,接下来,他先劝说徐先生,根据相关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虽然其与陈女士并未结婚,但也应当负担两个未成年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等。随后,卢景明又提醒陈女士,虽然其诉求是合法合理的,但考虑到徐先生长期患病且经济条件不佳,要是只能接受每个月两千元的话,最终只会继续“扯皮”,问题还是不能解决。
经过卢景明开解,徐先生与陈女士双方决定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徐先生承诺从今年12月起,每月向陈女士支付1000元钱抚养费,直至两个女儿年满18岁;陈女士也答应,如果徐先生按时支付抚养费,允许徐先生随时到湖南探望女儿,且不再打扰对方生活。
社区民警语录
“两人虽未登记结婚,但男方也是两个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承担任何责任于情于理不合,但又难以承担过高的抚养费,要调解成功,应引导双方就抚养费金额达成共识。”
社区民警名片
卢景明,1992年加入公安部门,现为江华派出所社区民警,负责江华社区、东华社区的警务工作。辖区常住人口约1.6万人,流动人口约2000人,三小场所600多家。
【实习编辑】闫雪莹
【江门日报记者】李千帆
【通讯员】赵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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