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坐飞机,这些事不能傻傻不知道!!

南方新闻网
2016-12-16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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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搭乘飞机出行的旅客来说,在机场等候时最不愿意听到的一句话肯定:

“我们抱歉地通知您,您乘坐的××××航班延误。”

……

在以往,一旦遇到航班延误,我们就能傻傻地在机场干等,至于航班到底因什么原因延误,我们只能听机场或者航空公司的一面之词,根本无法考证!

但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情况都将改变!!!

交通运输部今年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里面明确了因什么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能获得赔偿,旅游今后该如何查询航班延误的信息等。

对于航班延误,估计坐过飞机的人都深有痛苦的体会。有数据表明,中国旅客每坐三次飞机就会遭遇到一次延误。

据民航局今年发布的《201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客运航空公司去年共执行航班337.3万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为68.33%,航班平均延误时间为21分钟。

那么,航班延误,产生的食宿费用谁负责?

天气等原因导致延误

旅客食宿费用自理

《规定》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自身原因导致延误

旅客食宿由航空公司负责

《规定》指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什么情况下算作航班延误?

超过15分钟就算延误!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规定》不仅明确了超过“15分钟”就算是延误,还明确了什么是“离港”,什么算是“到港”,飞机在机场滑行也算时间。

将乘客弄进机舱“干等”

算“机上延误”

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就算是“机上延误”。

购票时应告知旅客出港延误

及取消后是否补偿

航空公司应当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30分钟内必须通报

延误和取消情况

发生延误后,航空公司要在30分钟内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发生机上延误时,要每30分钟向机上旅客通报动态信息,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小时的,要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如何获知航班延误具体原因?

以往,无论是天气状况、空中交通管制,还是机场和航空公司方面的原因,面对航班延误或取消,旅客听到的往往是航空公司或者机场单方面给出的理由,至于是不是和实际情况相符合,旅客通常也无从知晓。

而《规定》实施后,由不同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承担责任的主体将大不相同,这让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成为旅客能否得到赔偿的关键因素。那么,作为旅客,我们该如何获知自己乘坐的航班延误的具体原因呢?

继续看!

▼▼▼

民航局近日制定并印发的《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旅客可以向民航局提出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取消的原因。

这意味着,对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旅客将有据可查,而不再是只听取航空公司或机场的一面之词。

申请途径

▼▼▼

旅客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

确认网址:www.caacca.org.cn

咨询电话:010-64287798

注意:咨询电话人工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点至12:00,下1:30至16:30。

旅客提出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的确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权人提出,授权人须出具旅客本人授权证明;

(二)提供旅客定座或乘机凭证(包括电子凭证);

(三)有准确的航班号、航班日期、始发地和目的地;

(四)申请确认的航班应当是国内承运人航班,以及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的航班;

(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六)自客票载明乘机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民航局表示,旅客应当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www.caacca.org.cn在线自行填写《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处理。

申请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转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处理,并告知旅客。申请不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在《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上注明理由,并告知旅客不予受理的原因。

涉及经济赔偿怎么办?

航班延误后发生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是经济补偿问题,不少旅客并不清楚补偿的额度。对此,《规定》明确指出: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 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 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

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机坪延误时的信息告知、餐饮服务提供时间、下机的条件及限制。

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还有一个好消息:

携带贵重物品可不用公开安检

乘坐飞机前的安检环节可能曾给很多旅客带来过困扰,尤其是在旅客身体有残疾或者携带贵重物品的情况下。因为通常情况下,安检场所是公开场所,这就意味着旅客的个人隐私可能无法得道妥善的保护。

而《规定》指出,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身患残疾等情况,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此时,将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对旅客进行安检。

来源:综合自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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