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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发布
2016-12-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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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日前,我市下发了《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

据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组织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5-2017)》有关规定,企业经评审、公示,省政府备案,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高企专项补助资金的补助方式,采用后补助方式,即当年符合条件的企业,次年安排资金补助。补助对象及额度则针对不同阶段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其中,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组织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可申请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可以申请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对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可以申请获得每个产品5千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根据通知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国税和地税登记的企业。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年入库企业数和高企认定数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和技术创新等相关事项支出。高企专项补助一般每年组织申报一次。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质或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次年,按照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申请专项补助,逾期不予受理。(游思明)

编辑:鱼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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