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人才市场超标准收费,将被行政处罚

大洋网 2016-12-15 10:20

昨天,广州市发改委官网挂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南方人才市场、广州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超标准收费情况。按照规定,“人事代理服务”规定代办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每项每月为5元。南方人才市场向选择单项人事代理服务的集体企业,将代办社保项目拆分为代办养老、工伤、失业、生育4个小项,并分别按5元/人·月计费;将代办医保项目拆分为基本医疗、重大疾病2个小项,并分别按5元/人·月计费,每月缴费人数10~19人不等,缴费月数共27个月,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应当为5955元,实际收费为16050元,超标准收费10095元。发改委做出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715元,处违法所得1倍即10095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广州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于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违反了从2003年7月1日起,取消“劳动合同文本费”项目。该协会继续收取已取消的劳动合同文本费,收费标准为1.5元/套,2013年5~12月收取20620元,2014年收取36880元,2015年1~5月收取4205元,共收取61705元。发改委做出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60295元、处违法所得1倍即61705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编辑 邓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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