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治水工作连续三年全省第一,综合得分率93%

南方日报 2016-12-14 08:19

截至目前,中山市已连续三年治水工作荣获全省第一。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凤祥 通讯员/黄志强)13日,笔者从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获悉,在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中山市综合得分率为93%,位居全省22个市(区)第一位,水质改善绩效、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成效和饮用水源保护四项具体指标得分均进入前十。截至目前,中山市已连续三年治水工作荣获全省第一。

多条水道水质改善显著

水质改善绩效是《报告》评价体系中最为显著的指标,中山市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内河清流工程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采取了一系列治理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岐江河是中山的母亲河,目前已经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磨刀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横门水道达到Ⅲ类水质标准,5条水道均无年均值超标项目;近岸海域监测的中山浅海渔场区和内伶仃岛自然保护区两个点位水质评价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饮用水源地全禄水厂和马大丰水厂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为优,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

据悉,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山专门编制了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要求2016年、2017年共完成11条黑臭河涌治理,其中8条在2016年完成治理,3条在今年动工并于2017年底前完成治理。为了更好完成该项工作,环保部门开展了黑臭水体的摸底、日常监测以及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评估前期招标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

同时,为了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中山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2.5万吨/日,全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115.5万吨。中山还创新提出“以补促治”的财政政策,“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2.75亿元对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财政扶持。市财政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补贴400万元/万吨处理规模,对镇区贷款部分资金实行3年50%贴息,折算后补贴总额达610.6万元/万吨处理规模。

5年投入逾60亿推进雨污分流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报告》评价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中山自2012年启动雨污分流工作以来,已经累计投入资金约61.23亿元。

据介绍,雨污分流工程的实施,提高了中山市污水收集处理率,有效减少河流污染负荷,水质改善效果明显。同时该市还积极开展沿河截污治污、河道清障清淤、滨岸景观带建设、调水补水等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水环境整治成效。

除了在污水流通环节的治理,中山还加强污水排放源头的综合管控。据介绍,该市持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首创启用环保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排污证审批子系统,2015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98个,并完成《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企业排污许可证换证工作,推进《电镀水污染物排污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

另外,环保部门不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先后对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造纸、涉铅等重污染行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源监管成效显著,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良好,污染物总量有序下降。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李凤祥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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