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884宗车祸涉摩托车、超标电动车 伤亡过千

南方+ 记者 2016-12-14 07:00

今年1月1日至12月13日,中山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交通事故884宗,共造成124人死亡,9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万余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刘洪希) 针对当前摩托车交通违法导致事故多发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等现象较为突出的实际,12月15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上述两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

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12月13日,中山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交通事故884宗,共造成124人死亡,9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万余元。为遏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事故多发势头,12月15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酒驾、未按规定定期检验,不按规定投保保险,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并依法处罚。

对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款200元,记12分,无证驾车的,处罚款1000元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整治行动期间,各区镇公安交警部门将排查专项整治的重点人群、区域、路段、时段,联合辖区交通、综治、电视站等部门,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深入辖区国省道、区镇道路、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等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经常出没的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查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曝光。

据悉,目前,《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已经发布,共包括35家企业233个型号的产品,所有进入目录的产品均符合“具备人力骑行功能,包括配置脚踏板、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km/h、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Kg、电动机功率不能大于24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能大于48v”等指标。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尽量选购《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并按规定上路行驶。


编辑 朱晓宇
点击展开全文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