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案组探长为嫌犯“策划立功”,赚1万被判14个月

南方都市报 2016-12-14 03:45

深圳福田公安南园派出所的一名重案组探长受人请托,竟然专门给一名犯罪嫌疑人策划了一起立功事件,以求嫌犯能在审判中获得从轻发落。但事后遭到请托人举报。近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邹某徇私枉法案作了二审裁定,邹某最终获刑1年2个月,并且没收赃款1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法院查明,邹某系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园派出所办案队重案组探长,负责侦办毒品案件及涉“黄”涉“赌”案件,同案的另一名被告人刘某系深圳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巡防员,在该派出所办案队重案组工作,负责协助办案队民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看守和押解等工作。

事情的缘起是2013年。当年3月3日,邹某在深圳市福田区一家休闲中心侦办一起组织卖淫案中,将该中心负责人黄某乙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2013年年中,黄某乙的哥哥黄某甲找到邹某,请求给予黄某乙投案自首的机会,并于当年的端午节、中秋节前后送给邹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000元。

一年半之后,2014年9月16日,黄某乙被南园派出所民警抓捕归案、执行刑事拘留。随后,黄某甲多次宴请邹某、刘某吃饭,请求给予被羁押的黄某乙从轻、减轻处罚。

于是,经过邹某的安排、策划,邹某于2014年12月16日下午将黄某乙外提到南园派出所,并安排刘某将一名贩毒人员的联系电话通过黄某甲提供给黄某乙。在邹某、刘某的安排下,黄某乙根据刘某所提供的联系电话进行检举、揭发,并“配合”南园派出所民警将一名贩毒人员抓捕归案。

最终,邹某以黄某乙虚假的立功事实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请立功,获得批准后,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供了关于黄某乙立功的相关证明材料。

案情显示,在邹某为黄某乙策划假立功事件3个月之后,请托人黄某甲就向检方举报了邹某的犯罪行为。2015年3月4日,证人黄某甲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制作笔录,举报邹某涉案犯罪行为。2015年6月2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刘某带至该院办案区接受调查。2015年6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将邹某带至该院办案区接受调查。

一审法院认定,邹某和刘某犯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和10个月,邹某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邹某随后提起上诉,近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李亚坤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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