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村官虚开496吨水泥发票,被中纪委点名通报!

廉洁高明 2016-12-13 22:42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前,中央纪委对9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其中含广东1例。

茂名市茂南区

鳌头镇文蓬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郑超文

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2011年至2014年,郑超文利用负责村小学改造工程的便利,分4次虚开496吨水泥发票,套取16.88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并据为己有;利用为村集体购买农机之机,将12.14万元农机补贴据为己有;将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郑超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党风廉洁建设不断加强,但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仍然存在,特别是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摊派费用等问题突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紧盯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地区,省、市两级纪委要通过重点督办或开展巡察等方式,将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县、乡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排查、及时解决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效应。

来源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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