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员工擅自“解封”清理火灾现场 被行拘10天

南方+ 记者 2016-12-13 17:15


擅自撕毁消防部门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告,破坏火灾现场,近日,大涌镇一家起火家具厂的员工,受到了大涌消防大队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消防部门通报,12月上旬,大涌镇旗北村一间家具厂发生火灾,为方便调查火灾起因,防止现场被破坏,大涌消防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近日,当大队监督员再次前往火灾现场进行火灾起因调查时发现,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告早已被员工周某撕毁了,火灾现场也已经被清理。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存在故意破坏火灾现场的违法行为,12月9日,周某被移送中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周某事后讲述,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他为求尽快让家具厂恢复生产,因此就撕毁了公告,并进入现场进行清理。鉴于周某故意破坏火灾现场,导致火灾调查无法正常进行,对周某存在的故意破坏火灾现场的违法行为,大涌消防大队对该家具厂员工周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通讯员】郑俊明 阮瑛珞

编辑 蒋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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