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3 14:51
近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珠海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体制下的运营监管体系最终研究成果——“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这表明,珠海公交特许经营的行业补贴模式,将变为购买服务模式。
这将是一个重大变革。按照新的运营监管体系,珠海市政府将为购买公交服务提供三年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的发放与公交企业的运营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挂钩。据称,变行业补贴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激发企业增收节支积极性,也可激发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建设好公交事业的积极性。
显然,新模式是否有利于激发公交企业积极性,成为模式转换成功与否的关键。
按照2008年签订的原《特许经营协议》,珠海市政府在同城同价票价下调、优惠乘车、燃油价格、校巴专线等多方面给予公交企业以资金支持,保障了城市公交体系的持续运营。但是近年来,珠海财政对公交行业的补贴持续大幅增长。2010年财政补贴才1000万元,到2014年竟增长到4亿元左右,2015年则达到了约5.5亿元。
由此看来,激发公交企业的积极性也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公交补贴规模,节省财政资金。由于公交企业规模快速发展、运营成本逐年上涨、新能源公交车广泛使用,政府对公交行业补贴规模还将呈不断增加趋势,可能让政府负担加重。
因此,公交特许经营的行业补贴模式转变为购买服务模式能否真正控制住成本上升的速度,从而控制住财政补贴的规模,将是衡量模式改革成效的试金石。
根据新的运营监管体系要求,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将与珠海公交巴士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特许经营协议,继续为市民提供低票价的公交服务,并从2017年1月1日起,为购买公交服务提供三年财政补贴,年度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预算资金上限为6.04亿元。
政府三年财政补贴的预算上限为6.04亿元,比起2015年补贴的5.5亿元,增长幅度为9.8%左右;而2015年比起2014年补贴的4亿元,增长幅度高达37.5%!如果三年上限不变,可以节约的财政补贴不是小数,可以说是一大亮点。当然,近两年的成本上升可能有其特殊因素。但通过预算上限控制,确实将提高公交企业控制成本的积极性。
其实,从全国来看,公交改革一直受到广泛关注。曾经通过引入合资、外资、民营企业来形成竞争机制以提高服务水平,但目前来看有些地方的改革并不理想,倒是无人售票、推广LPG等降成本措施成为加强管理的方向。
城市国有公交行业具有准公益性特征。国有公交企业同时又是市场主体,应主要通过市场服务来保证运营。但是,当公交行业因油价上涨、人工成本上升或承担政府公共任务等造成经营压力导致亏损时,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城市国有公交成本与收入规制通过合理界定城市国有公交行业各项运营成本范围,审核公交营运收入,科学核定公交企业主要运营成本标准,从而有利于解决补贴粗放、激励不到位的问题,提高财政补贴的针对性。
当然,成本规制管理的基础是政府财政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年度公交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于公交行业来讲,财政补贴仍是必不可少的。但当成本上升时究竟是涨票价还是涨补贴仍是许多城市的难题,即使全面推广LPG后也面临着如何保证气价稳定的问题。因此,既要补贴也要改革,仍是公交行业发展的方向,希望珠海公交运营新模式能为公交行业规制管理和补贴改革带来新的经验。
(作者系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彭澎)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