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2016-12-13 09:10
近日,博罗县法院到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巡回开庭,公开审理一宗工伤认定案。至此,博罗县法院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已全面覆盖全市各县区。
2012年10月3日6时20分许,原告瞿某丈夫班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作出班某不负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来,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遂向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所申请工伤认定,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所经过一系列调查后,认为死者发生事故的时间不属于合理的上班时间,因此不予认定工伤。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即原告配偶班某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否为合理的上班时间展开激烈争辩。最后,合议庭在收集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听取庭审意见后,决定择期宣判。
“自今年5月1日博罗县法院被确定为惠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之后,行政案件变成‘本地案件异地审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博罗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不定期到各县区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实现了便民诉讼与普法宣教双重效果。
为进一步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拓宽便民诉讼服务管道,博罗县法院还推出了一揽子便民措施:通过建立委托协助制度,在各县(区)法院立案庭设立行政诉讼材料转交中心,偏远山区的群众可直接将诉讼材料递交到当地法院立案庭,然后再由该立案庭转交博罗县法院立案,大大减少群众跑腿的路程;通过建立邮寄立案机制,推出《博罗县人民法院邮寄立案处理办法(试行)》,当事人只需打一个电话并按要求将起诉材料备齐寄出,就可实现立案,极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卢慧
【通讯员】温露娜刘国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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