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领导赴一线督促污染企业立行立改

南方+ 2016-12-13 09:07

为做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工作,东莞市决定实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领导包案制度。12月11日至12日,东莞市领导吕业升、梁维东、姚康、张科、喻丽君等分别率队开展包案督办工作,要求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推进环境投诉问题加快整改。

吕业升以交办案件解决推动全市环保工作

11日下午,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来到沙田镇、虎门港,实地督办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

此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东莞市的52宗案件中,有10宗来自沙田镇、虎门港,形势不容乐观。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吕业升重点听取了亚运城跨界污染、海腾码头煤粉尘污染、虎门港码头查验场所不规范等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逐项提出目标要求和指导意见。他强调,要对存在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务求快速解决,扭转被动局面。

吕业升指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是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是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一致的要求,也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要认真整改,以交办案件的解决推动全市环保工作。

梁维东企业污染案件督导要确保成效

12月11日下午,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赴黄江镇督办金茂污泥厂污染投诉案件整改落实情况。

位于黄江镇的金茂污泥厂是东莞市重点环保监控企业,该厂主要从事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由于处理污泥工序中会产生氨气、硫化氢等废气污染源,这些浓度较高的臭气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自今年以来,黄江镇环保分局共收到金茂污泥厂异味扰民投诉案件16宗。

梁维东要求市环保局、黄江镇、金茂污泥厂等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尽快拿出整改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放在首位,对重点督办的企业污染案件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肃查处、确保成效。

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直接由市领导包案

此外,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姚康、常务副市长张科、副市长喻丽君分别前往麻涌、中堂、洪梅等镇进行督导。

在麻涌,姚康前往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丰益油脂等企业实地督办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他还重点听取了亚运城跨界污染、海昌码头煤粉尘污染、粮油饲料企业异味等涉及麻涌的交办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并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要求麻涌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环保投诉问题件件有落实,宗宗有回应。

在中堂,张科对东莞市金源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建航纸业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污染投诉案件现场进行督导,实地调研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情况汇报后,张科要求相关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精准发力、标本兼治,落实责任、综合施策,要以更高的标准监管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在洪梅,喻丽君在对东莞世丽纺织有限公司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实地包案督察后,督促企业继续加强环境管理、加快整治进度、按要求落实每一项整治任务,并现场提出七点跟踪建议,要求市、镇环保部门做好跟踪监督,村委会做好群众沟通工作,企业方面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厂内环境保洁,加快整治进度,将异味减至最低,避免扰民。

据了解,目前东莞已经下发了《关于实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的通知》,接下来将按照职责分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领导包案负责制度。其中,对区域性污染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以及其他整改不到位、影响范围大的案件,直接由市领导进行包案督办。

截至12月12日下午,东莞共接到中央督察转办案件13批共64宗,目前已全部交办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其中有12批共60宗已反馈或初步反馈相关调处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1132人次,监测人员220人次,检查企业432家次,监测企业76家次,查处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52家,其中已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1件、《行政处罚告知书》52件,采取查封措施3家,关停取缔1家,相关案件正依程序办理。对公职责任人员约谈共5人,对责任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约谈共2人,对公职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共5人。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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