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一汽修店被客人骗走近20万 店主姐姐被骗色致怀孕

潮州日报 2016-12-12 10:49

已婚男子谎称自己未婚,并且办有工厂,骗取女方信任后进行骗财骗色。日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宗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张某炎、张某彬共计19多万元。

33岁的肖某经常到被害人张某彬经营的汽车修理店维修、保养车辆,认识张某彬之姐张某雪。肖某向张某雪谎称其名为“成某洪”,现年29岁,未婚,自己经营工厂,骗取张某雪一家的信任并与张某雪进行交往,且欺骗要与张某雪结婚,致张某雪怀孕。自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肖某多次以“为其母治病”、“购买地皮及发工资”、“送结婚筹聘金聘礼”等多种借口,先后从被害人张某炎(张某雪之父)、张某彬处共骗得款项19多万元,这些钱已被肖某挥霍花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肖某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还造成被害人张某雪怀孕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从严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未婚女性在恋爱交友时一定要谨慎,要多渠道核实对方的具体情况,确认情况后再进一步发展,切莫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原标题】已婚男子谎称未婚并办厂 

骗财骗色致一女子怀孕 

【来源】潮州日报

【作者】林修佳 陈小春


编辑 郑淼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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