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2016-12-10 14:25
昨天,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网上广泛传播。
文章作者称,自己是一位母亲,儿子是北京中关村二小的学生,刚刚满10周岁,在学校遭遇校园霸凌。
文章写道:
11月24日,儿子在学校厕所如厕时,两名同班男生进入厕所。其中一人堵住门口提出“我要开门看你的屁股”,另一人则将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扔下来,“正砸在儿子的头上,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了他一脸一身。那两个男生见状,哈哈哈一阵嘲笑跑走了,全程不到一分钟。”事发后,她的儿子满脸污秽,哭着进行了自我清理。当日,孩子并未向老师报告。她和丈夫则在当晚得知此事。
昨天(9日),京华时报记者联系到该文作者的丈夫王川(化名)。他告诉记者,当日堵住门的男生鹏鹏(化名)身高和体重都远超儿子,长期对儿子进行骚扰,“给他起外号,嘲笑他的家庭经济状况,从上了四年级以后就开始欺负他。”另一扔垃圾筐的男生果果(化名)则与鹏鹏是好友,经常配合鹏鹏的行动,与其共同欺负儿子。
王川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他曾经多次与鹏鹏的父母沟通,要求对方管束孩子的行为。在10月20日的聊天中,鹏鹏的母亲答复称,已向鹏鹏了解情况,“动手动脚的情况确实有,已经严肃批评他了,至于说欺负,他没有这个主观意识。如果您或您的儿子感觉受欺负了,我们也会提醒鹏鹏以后不会再有任何肢体接触。”
资料图
孩子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王川说,儿子在遭遇此事后出现了入睡困难、易怒、极度需要陪伴、情绪激动等症状,“他会因为特别小的事大哭,每天哭几次。还有几次自己躲在书桌下面。”
王川提供的诊断书显示,12月2日,经北京市第六医院初步诊断,其子患有急性应激反应。据了解,急性应激反应即急性应激障碍(ASD),是指在遭受到急剧、严重的精神创伤性事件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所产生的一过性的精神障碍,一般在数天或一周内缓解,最长不超过1个月。王川称,由于事情一直未解决,儿子至今仍在家休息。
双方协商未果学校称在处理
事发后第二天,王川及妻子携儿子与校方及涉事学生、学生家长沟通。扔垃圾筐的学生家长道歉,但鹏鹏家长以孩子仅为目击者为由拒绝道歉。“老师把这个事说成是‘过分的玩笑’,还让我们大事化小,让我们不能接受。”
此后,王川曾向海淀区教委反映此事,并要求校方将鹏鹏和果果的行为定性,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要求两人家长书面道歉,在3个孩子在场的情况下宣读道歉书,同时承担其子进行专业的儿童心理干预的费用。此外,希望校方也要保护儿子在校期间的身心安全,不因受害者身份遭到二度伤害。但这些诉求一直未得到校方正面回应。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中关村二小求证,并试图取得鹏鹏和果果家长的联系方式。负责德育工作的李姓老师称,校方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将由校方新闻发言人答复此事。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相关回复。海淀区教委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已获悉此事,仍在了解中。
反校园霸凌
任重道远
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刷屏后,引来广泛关注。无数人涌向该校微博评论此事。
如果真如这位妈妈所述,连学校都认为校园霸凌是孩子之间的过分玩笑,那校园霸凌何时能了?对待校园霸凌,不该零容忍吗?
这些年屡屡曝光的校园霸凌事件
还不过触目惊心吗↓↓
2016年4月23日,山西运城绛县卫庄镇下村,一位名叫张超凡的15岁少年在网吧被6名同学殴打长达四小时后死亡,4小时中无人阻拦、报警。
回顾戳↓↓
15岁少年被同学毒打4小时丧命,“关系好的”下手最狠!这段央视采访应该让更多人看到!
2015年6月21日,网曝浙江庆元县多名初中生将一名一年级小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用香烟头烫,同时上传的有一段打人视频,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和热议。随后,庆元公安局官方微博称4名打人者均未满14周岁。
2015年6月10日,深圳6年级的小学生由于拒绝同班同学收保护费的要求,被同学找来的“社会大哥”暴打,致脾脏破裂,进行了两次手术。
回顾戳↓↓
又见校园霸凌:深圳小学生拒交“保护费” 被打到脾脏破裂
校园欺凌问题进入国家议程
今年5月初,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在中国,对“校园欺凌”的讨论长期限于很小的范围,而且人们常常把它等同于“校园暴力”,认为不过是青春期荷尔蒙的冲动而已。
在专家看来,“校园暴力”和“校园霸凌”并非同一概念:
暴力意指较极端的故意伤人行为,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威胁或实际造成身心物权上产生严重损伤的攻击行为。
欺凌则是对无法自我防卫的个体施行重复的故意攻击行为,来达成统治或支配他人的目标,隐含着力量失衡的权力关系。
校园欺凌不是一般的校园暴力,不是男孩子之间简单地打一场架,其危害不可同日而语。受害者通常都会在身体上和心灵上留下双重创伤,其心理阴影甚至一生都难以平复。而欺凌者由于长期从欺凌他人的行动中得到满足,“旁观者”则或因无法帮助受害者而不安,久而久之也可能会影响其人格的发展。
校园霸凌怎么治理?
在近年来连续多起校园欺凌恶性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背景下,针对校园欺凌的这次专项治理可谓非常及时,其至少表明当前校园欺凌的肆虐以及严重危害已经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并正在研究制订治理的办法。
从《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内容看,本次专项治理的要点有两个,一是利用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等形式立足于预防,二是要求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的职责。法制教育的作用毋庸赘言,明确学校及教职工的职责也十分必要,因为经验告诉人们,以往校园欺凌恶性事件发生之后,为了维护所谓名誉,讳饰常常是涉事学校的下意识选项。
然而站在学校和教职人员的角度,在治理校园欺凌的问题上,明确规定其职责攸关,是否就可以扼制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易言之,单凭学校和教职工之力,能否终结校园欺凌?当然不能,否则未免太小看了相关问题的复杂性,校园欺凌也不至于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了。而正因为校园欺凌是几乎每个国家都有的现象,所以其他一些国家的治理经验不妨作为有益参照。
在这些治理经验中,首先想到的是法律。以校园欺凌频发的美国为例,美国已有49个州发布了反校园欺凌法律,加强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刑事惩罚。但仅从法律上加重对校园欺凌的惩罚仍然是不够的,教育学家注意到,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施暴者往往都生长在一种不健全的家庭环境中,因此难以建立处理和表达负面情绪的健康心理机制。这一点无异于提醒人们,反校园欺凌,让孩子拥有正常的人格,家庭作用不可或缺。另外在美国教育部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发放给社工、学校老师、学校校车司机等相关人员的具体而可操作性强的反欺凌指南,这样的社会动员对抵御校园欺凌当然是多多益善。
在反校园欺凌的行动中,可以说学校、司法、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地位都非常重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需要明确,而司法的功能更不容忽视。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唯一与校园欺凌正面相关的法律目前只有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而在专业人士中,该法中的条款是否有益于扼制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又一直存在争议。
如何化解这些争议,积极发挥司法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在反校园欺凌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每一个问题都迫切而重要,为了孩子,必须尽快拿出思考的答案。
南都君综合
京华时报 记者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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