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摇来假警察男友,女网友被骗走13万元

东莞日报 2016-12-10 09:24

男子张某用手机微信“摇一摇”的功能,认识女网友发展网恋关系,谎称自己是“警察”,编造各种理由让对方汇钱,共骗得13万多元。今天,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责令向受害人退赔犯罪所得。

2015年6月,来自湖北的男子张某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的功能,与在虎门镇打工的女孩阿云(化名)“交友”。张某谎称自己叫刘涛,26岁,是在广州的一名人民警察。之后,张某从网上下载了一张身穿警服的男性图片,通过微信发送给阿云,谎称该男子就是他本人。张某后来提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阿云答应了。

骗得阿云的信任后,张某多次以受伤住院、换手机等理由,让阿云给他汇款。2015年6月至9月,阿云先后共向张某汇款11.7万元。

2015年9月5日,阿云发现张某的电话打不通,信息也不怎么回,有发来信息也全是让汇钱。此时,阿云终于感觉不对劲,就报警了。

2015年11月底,张某用同样的伎俩,认识了另一个女网友,骗得1.3万多元。

2016年3月4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虎门镇一出租屋将张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慎交网友防止骗财

主审本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余弦称,建议不要轻易使用微信等社交APP中“查找附近的人”、“摇一摇”等类似功能进行网络交友。网民身份混杂,不易查明,网络交友风险较大,如涉及人身安全和钱财事宜时,需多加防范。切忌轻信陌生人,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损失。一旦发现被骗,应当及时报案,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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