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观察 2016-12-10 09:34
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梅州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将上调。调整方案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66元/立方米上调为0.9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平均1.02元/立方米上调至1.4元/立方米;
◆综合平均价格由现行0.81元/立方米上调为1.14元/立方米。
此项收费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并上缴财政专户管理。
来源 | 梅州电视台
南方日报梅州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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