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布售手机信息收款后就拉黑!18岁小伙获刑8个月

南方+ 记者 2016-12-09 11:25

韶关市曲江区一名年仅18周岁、且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年轻小伙,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利用QQ、微信等媒介发布出售手机的虚假信息,当被害人付款后便将其拉黑,先后对程某等4人实施诈骗,共计骗得人民币10900元,日前被曲江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据曲江法院介绍,2016年6月3日,被告人潘某杰通过QQ空间发布出售手机的虚假信息,被害人程某得知消息后联系潘某杰购买手机,并通过支付宝向潘某杰转账700元,然而潘某杰收到钱后便在QQ上拉黑程某,不再与其联系。第一次得逞后,潘某杰故伎重演,于6月7日至7月12日间,先后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手机的虚假广告,当被害人付款后便将其拉黑,分别骗得被害人张某、吴某、许某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人民币4800元、2400元和3000元。

曲江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潘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利用QQ、微信等媒介多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本应对其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在法庭上表示认罪,且其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通讯员】汪次安 许靖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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