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16日在清远举行

南方日报 2016-12-09 09:37

清远首届民间艺术节同步启动

“相约‘1216’,我们在清远等您。”8日上午,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新闻发布会在广东省文联会议大厅举行,宣布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第四届岭南民俗文化节将于12月16—18日在清远市举行,为期3天。

本届民间艺术节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

25支队伍参加,为期3天

据介绍,中国民间艺术节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民间艺术节,本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挑选了全国各地民间民俗表演艺术队伍17支(其中广东省2支)表演,并进行山花奖比赛评奖。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期间,将举办第四届岭南民俗文化节。

主办方介绍,经过精心筛选,全国有25支队伍参加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第四届岭南民俗文化艺术节展演。本次活动共有4个主舞台,目前清远已开展各个舞台的设计搭建,各个舞台彰显不同的特色,突出本届岭南民俗文化节主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借助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第四届岭南民俗文化艺术节举办的东风,清远首届民间艺术节即将举行。本次艺术节组织了历届在省级以上民间工艺精品展中获得奖项的作品进行展出,其中包括曾获得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金奖的石雕《峡江晨曦》等20多件作品。

清远历史文化悠久,全市登记在册的非遗承传人459人,其中27名民间艺人被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民间遗留民俗文化普查线索涵盖10个门类639个资源项目。清远不仅是全省唯一的壮区,也是过山瑶人主要集居地之一,已有《瑶族耍歌堂》《瑶族长鼓舞》《瑶族小长鼓舞》《瑶族婚俗》《英石假山盆景技艺》等5项民间文化跻身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舞马鹿等26项民间民俗文化已成功申报省级保护项目。


编辑 刘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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