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冒充他人亲属电信诈骗数十万,被博罗法院判刑

惠州日报 2016-12-08 20:01

4人团伙“各司其职”,冒充被害人亲属,在境内进行电信诈骗,一年内骗取40余人共数十万元。日前,博罗法院公开宣判该起案件,黄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至6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至2万元不等。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据了解,这是今年来该院审理的第5宗电信诈骗案,判决书长达53页共3万余字。

据介绍,被告人阿海、阿林、阿强(阿海的弟弟)、阿庆及阿江(另案处理)、阿朗(另案处理)等人时分时合,先后以博罗县横河镇等地的出租屋为窝点,通过随机拨打广西玉林市以及博罗县公庄镇、横河镇、石坝镇、麻陂镇等地被害人家里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假扮被害人亲属,虚构因急病就医治疗,急需用钱做手术,骗取被害人支付现金或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其中,阿强负责扮演医生,阿海、阿强负责扮演被害人亲属,阿庆、阿江、阿朗主要负责取款。破案后,赃款均无法缴回。

在40起电信诈骗案中有19起因被被害人识破而未能得逞,其中在诈骗麻陂镇群众的19起中,就有17起被群众识破。博罗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海、阿林、阿强、阿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4人通过拨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跨区域作案,亦未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退赔,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秩序,依法应予以严惩。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上述裁判。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邓耀辉 叶彩云 周泽锋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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