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变QIAODAN,乔丹体育还会上市吗?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12-08 19:07

备受关注的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拟上市公司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之间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涉及“乔丹”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至此,这起持续4年之久的商标权“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

最高法院宣判之后,乔丹体育公开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再审裁定”。

最高法院判决“乔丹”商标应予撤销,以“乔丹”命名的乔丹体育,其坎坷的上市之路再度增加了变数。

乔丹体育的上市申请于2011年11月25日过会,并计划于次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但在上市前夕的2012年2月23日,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乔丹体育上市进程由此被暂停。在一、二审中,迈克尔·乔丹均败诉。

对于此次最高法院宣判后是否更名及对上市产生哪些影响,乔丹体育并未做出回应。

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认为,最高法院判决的这一最新情况,足以影响乔丹体育股票发行进程,“虽然乔丹体育已经过会,但可能导致其上市进程终止。”

厉健还表示,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乔丹体育的商标从“乔丹”变为仅能使用拼音商标,可能影响购买意愿;而如果股票发行的话,对投资者来说也可能影响发行价格和对投资股票构成重大影响。

按照此前披露的招股书,乔丹体育拟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计划发行11250万股,募资10.64亿元用于生产基地扩建和战略直营店等项目建设。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张望

编辑 许晓冰
点击展开全文
继续阅读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