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韶关查处28起“为官不为”问题,29人受处分

南方+ 记者 2016-12-08 18:37

笔者从8日召开的韶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为官不为”、“庸政懒政”等现象,韶关市纪委出台了《韶关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列出了“负面清单”,细化问责程序和问责方式,仅今年以来就查处了“为官不为”等问题2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

据韶关市纪委常委覃峥介绍,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韶关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的蔓延势头。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868件(次),立案29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56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8亿元。

同时,韶关市纪委把纪律挺在了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方面,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全市共对114起典型案件或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另一方面,加强谈话提醒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谈话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六项纪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仅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级谈话提醒5877人次,有效地避免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另据悉,韶关今年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2个巡察组,巡察组将根据韶关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机构的建立,填补了韶关市巡察监督工作的空白。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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