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专家谈罗尔事件:罗尔夸大信息的做法是错误的

南方+ 记者 2016-12-08 19:07

罗尔事件几近结束,公益慈善界也开始讨论和反思。12月8日,在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发起的公益金融与社会创新中心揭牌仪式结束之后,前招商银行行长、壹基金理事长、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董事会主席马蔚华和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院长、中国公益慈善专家王振耀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简单表达了对罗尔事件的看法。

马蔚华分析,此事一开始的出发点,是罗尔小孩有病了,他可能也有困难,这可以理解;希望有社会救助,这也可以理解。这时候罗尔披露的信息不够透明,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反应。

马蔚华说,“罗尔把信息夸大,希望引起社会重视,出发点是想多募点钱,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披露的信息不透明、不充分、不真实,误导了社会。社会很快发现这些,批评了这些,说明在慈善领域,大家都很有正义感的。”

马蔚华认为,这个对《慈善法》本身也是一个很好案例。《慈善法》实施前的修改讨论中,专家们说不能把所有事都归政府管,留下一个口子给个人救助,但个人救助也会出问题,比如信息不透明,也需要管理。这为怎么理解《慈善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

“最后结果也反映了社会的一种善意和宽容,反映了我们社会还是挺美好的。”马蔚华称。

王振耀则分析,“此次事件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 所幸的是,当这一网络求助事件成为公共事件以后,当事人很快做出了善意的回应,从而使事情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而各界对于此事件的积极行动,更使得整个事件的处理显示了社会的理性与智慧。

“由于互联网的巨大社会动员能力,求助的当事人能够较快地得到大量的社会赠予资金,这就必然引起人们的关注,我们需要认真讨论如何避免这类的社会尴尬现象,使大家对《慈善法》的深入贯彻形成更多的共识。”王振耀称。

王振耀认为,深圳民政部门的办法值得学习,今后对于此类事件政府部门应加强正面引导。当发生个体网络求助事件时,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地向大众解释并主动与求助对象接触,就有可能避免大众广泛施救从而形成此类募捐的活动,即使有较大的捐助数额,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校对】李冠洁

编辑 丁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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