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粤R车主:下月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这些事千万注意!

清远发布 2016-12-08 14:04

据省交通管理局的最新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全面记分工作。我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

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产生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以及从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交通违法,将按照新政策进行记分!

一句话:

明年起

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得记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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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关键词:全面记分

有些车主可能会感到不解,不是所有要记分的违法行为都必须记分吗?还分全不全面?

网络图片

事实上,现阶段有一些违法行为,在处理的时候,并未执行记分。而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这些未执行记分的违法行为,全部都要记分!

所谓全面记分,实际包含3个全面: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变化一

之前:只三个重点地区(广州、深圳和东莞)实现全面记分

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地区都实现全面记分

变化二

之前:只重点车辆(危运车、中重型货车、出租车、营运客车)全面记分

2017年1月1日起:所有车辆一律全面记分

变化三

之前:严重违法行为(闯红灯、路肩违停、黄标车闯禁行)全面记分

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法规必须记分的违法行为,100%全面记分。

总而言之,就是所有车辆,只要按照法规必须记分的违法行为,不论在广东哪儿发生,处理时100%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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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影响未处理旧违法行为也要执行记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新政还要算!旧!账!——2017年前产生的不执行记分的违法行为到了1月1日后才进行处理,也将全部执行记分。

网络图片

也就是说,不仅新产生的违法行为执行记分,连未处理旧违法行为也要执行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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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12分、6分、3分、2分、1分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下滑动可查看完整内容)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下滑动可查看完整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下滑动可查看完整内容)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次记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下滑动可查看完整内容)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下滑动可查看完整内容)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这些扣分项,各位车主都要看清楚了

一不小心,车开着开着分就没了

驾驶证上的12分,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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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处理交通违法渠道3种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特点:可查询交通违法照片,网上不能办理的交通违法在窗口可办理。

全市各交警大队、高速公路各大队都设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理。

(二)互联网办理

特点:有互联网电脑就可以办,需要网银。

为避免到窗口排队办理的麻烦,驾驶人可以在互联网站进行自助办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http://gd.122.gov.cn/)。

此平台需要注册,手机号限必须为本人在车辆上牌时登记的号码。

(三)好易自助机

特点:可办省内违法,部分省外也可办理。

为方便广大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好易自助机供驾驶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好易机可以处理绝大部分6分及以下的违法,包括省内省外的,并完成扣分。

温馨提示:近来,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人相对集中,排队时间比较长。为避免排队轮候,请尽量选择通过互联网站、好易自助机等渠道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既方便又节省排队等候的时间。

下月起就开始执行记分啦!

各位清远车主们

赶紧查查看有没有记分的违法行为

有的话,要抓紧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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