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上年末买房热,置业者谨防被“套路”

韶关日报 2016-12-08 09:57

临近新年,不少忙碌了一年的市民想趁年末买房,开发商也想趁年末冲业绩,给出“1万抵3万”、“购房9折”、“特价房”等优惠吸引购房者。但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年末买房还是要谨慎,小心开发商的“套路”。

不要被样板房迷惑

如果是新楼盘,市民在购房前只能通过设计图和样板房对房型作出大概的了解,这时候更要擦亮眼睛。开发商往往在样板房上花费很多心思,装修时尚又舒适,购房者要透过这个表面,认真考察房子的朝向、通风情况、房型是否实用等,不要被样板房的装修所迷惑。还有些问题是无法通过样板房看出来的,比如采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到毛坯房看一看。

某房产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有些楼盘年末推出的“特价房”有可能是采光、朝向或楼层有一定缺陷的房子,购房者一定要到实地看一看,不能只看重“特价”,真正适合自己家庭需求,住起来舒服的房子才是购房的首要考虑因素。如果只贪一时“特价”,以后可能会出现很多麻烦。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超大绿化”、“生活设施”等,除非写进合同,否则口头承诺后期可能是无法兑现的。

各色优惠“套路”多

在看到楼盘优惠力度十分大时,消费者还要警惕开发商“先升价再打折”,如果购房者在之前有持续关注该楼盘,对这种“套路”应该能准确识别。但如果购房者对楼盘没有过多关注,则可以先到附近的多个楼盘看看,进行对比。

还有开发商打出“买房送车位”的旗号,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车位的产权问题,如果是产权车位则需要签订购车位合同,正常标价,再在购房合同中减去这一部分价格。如果赠送的是车位使用权,则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写清。同样的,现在购房者非常看重配套设施,如果开发商有承诺建有各类设施,同样要写进合同里。

刘女士提醒,年末购房不要太心急,还是要多考虑区位、交通和配套设施等,选一个成熟的小区住起来才会更加舒适。年末看房时,购房者经常会听到销售人员“这个房子卖得很好,建议先下定金,以免最后买不到,先下定金还有额外折扣”此类说法,购房者如果轻易下了定金,如果最后不购买的话,定金是不可退还的。年末了,购房者还是得保持平常的心态,看准了再下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郑曼玲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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