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发布 2016-12-08 09:14
肇庆户籍制度有调整!
要知道,
不管你是肇庆人,还是准肇庆人,
这些政策都将给你的生活带来变化!
不相信?先看再说!
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取消户口登记中的计生审核
办理户口不再需要计生证明。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入户人员相关信息通报同级卫计部门。
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可申请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等,可以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申请设立集体户。
企业单位可申请
拥有自有合法产权厂房、办公楼及生活区的企业单位(含民营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制度
公安机关为社区设立集体户口,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但无法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人员,可以在社区集体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
购房后应迁出集体户
集体户的成员在购置自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后,应主动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配套政策
保障合理用地要求
按照以人定地、人地和谐的原则,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要求。
形成农户对“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推进落户条件。
◎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形成农户对“三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和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住房
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
医保
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可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并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确保基本医保参保人能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连续参保。
养老保险
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按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教育权利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加快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进城落户居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
居住证制度
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鼓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
落户肇庆更容易啦!
看清楚你属于哪种,
赶紧搭上政策的快车,
来落户吧!
肇庆发布编辑部
制图 吴家庆 特约记者 曾善杰
编辑 郭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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