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如何即时结算?市社保局回应

阳江日报 2016-12-07 15:19

记者/吴晓霞

本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省内3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可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明年起,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将覆盖全省21个地市。那么,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满足哪些条件,流程如何?如不能办理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如何报销?为此,记者走访了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

手续完整方可即时结算

市社保局城乡医保科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到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相关备案、审批手续,对于长期不在参保地居住(工作)、需异地就医就诊的参保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异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上线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参保人可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业务时查询。

该负责人介绍,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患者,如手续完整的,出院时均可实施即时结算。即属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与医院结算。

急危重病人可先行转院

据了解,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上线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持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医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二)(转诊)》,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审批手续。急、危、重病人可先行转院,并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且未出院前,凭《医保手册》和异地急诊入院诊断证明书或入院押金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补办转院备案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受理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后,符合条件的,在信息系统录入异地就医人员的基本信息。市外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对于参保人长期(一年以上)在外地居住(工作)的,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由参保人到社保服务窗口填写《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一)(长驻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并提供异地居住(工作)证明资料。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若选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是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上线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则住院就医可直接挂账结算。

资料齐全才能办理报销

据介绍,参保人到异地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儿童提供户口本)、社保卡和《医保手册》、已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一)(长驻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或《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二)(转诊)》,以便接诊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身份确认和接诊登记等手续。

参保人因病情危重或急诊异地入院的,需出示由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审核的《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三)(补办)》,经省内异地就医系统查验确认后,参保患者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正常进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那么,参保患者在未纳入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能即时结算如何报销?该负责人介绍,参保患者可先自行结算并在出院后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业务窗口或乡镇农医办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需提供的资料有:出院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参保患者的《医疗手册》、转院审批表或异地就医登记表、参保患者的社会保障卡等,如是育龄妇女的生育(含分娩、人流、引产等),还需提供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编辑 陈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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