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 2016-12-06 07:05
日前,中山市食药监局针对中山87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其中11家企业未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1家被要求整改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中,有10家无法出示被抽查品种的供货商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其中“中山市益瑞贸易有限公司”,除出现上述问题外,还未按规定设立保健食品专柜或专区并用提示牌标明以及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前11家被通报企业均已整改。
中山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规厂家生产并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及其违法行为,可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31。
11家未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
中山市南头镇康宝药店
中山市东区益华药房
中山市小榄镇聚福堂药店
中山火炬开发区爱康堂准康药店
中山市益瑞贸易有限公司
梁国坚(中山市东凤镇通福纺织品商店经营者)
中山市民众镇咏信药房
中山市民众镇万山宏图大药房
中山市华安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民众分店
中山市五桂山中信药房
中山市石岐区益寿堂药店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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