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日报 2016-12-05 12:16
“上大学那会,不管你有没有钱,一打开钱包,人家看你里边塞满银行卡,都会‘敬你三分’。”我市一商业银行林经理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岁月开玩笑说道,“可以后就不行喽。”原来,林经理“所言之事”与央行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记者了解到,此次新规将个人银行账户分成I类、Ⅱ类和Ⅲ类,且明确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银行仅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
每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账户
很多市民打开钱包或抽屉,都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有这么多银行卡!甚至有的人在同一家银行开了“N”张借记卡,有的卡或已“掉色脱皮”,似乎在说“嘿,还记得我不?”一直以来,我国“一人数卡”现象十分普遍,有些银行也以发卡数量作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这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据相关统计,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77.86亿户,人均5.69户。
林经理表示,个人开户数量过多,既造成个人对其账户及资产的管理不善、重视不够,也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埋下了隐患,还造成银行管理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账户更成为了银行内部风险点。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30日,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安全性,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也就是说,从今年12月1日开始,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办一张储蓄卡,即建立一个Ⅰ类账户。如果你现在已经有某银行的储蓄卡了,那12月以后,就不可以再在该银行办卡。不分同城异地。以前办的都有效,只是不允许再办新的了。”林经理解释道。
转账也有“后悔药”
有趣的是,新规竟开出了转账“后悔药”。按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至于撤销方式,银行均表示,可以通过电话银行人工服务或柜台申请撤销转账。
对此,不少市民纷纷点赞。大学生的小刘表示,此项规定是对“老年剁手族”的明显利好,“自从知道网购后,我爸妈老爱在网上乱买东西,哪样便宜买哪样,也不管家里需不需要。‘更要命’的是,他们每次网购都还是跑去楼下的自助柜员机转账。这下好了,要是以后再发现他们乱买东西,我就帮他们撤销掉。”
同时,业内人士也提醒,做生意的人以后要多留个心眼。“我们也提醒商务人士,如果以后在生意上有资金的往来,一定要在收到钱款后才能把货物发给对方,免得‘两头空’。”林经理说。
“僵尸户”将被暂停部分业务
此外,新规还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新规实施后或将不可避免出现许多闲置银行卡,业内人士表示,闲置卡上的磁条信息若处理不当,会造成个人隐私信息的流失。而且,多数银行卡在开卡后会产生年费,若长期不用,会累积超额年费。因此,如果不用的应该尽快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到银行进行销户。
部分业务“必须约”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是账户的持有人。所以央行采取了三项措施阻断异常交易,自12月1日起执行。一是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二是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三是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部分手续费将取消
央行新规还规定,12月1日起,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金、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这对于经常出门在外、节假日返乡的人群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只用一张借记卡就能够‘跑遍全国’。”林经理说道。
啥是Ⅰ类账户、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
Ⅰ类账户必须到银行柜台当面办理,当我们走进一家银行,开了个借记卡或存折,可以作为工资账户,也可以把自己的老本儿放进去作为财富账户,这就是Ⅰ类账户,相当于我们的一个“金库”。我们可以用它进行投资理财、储蓄、消费、转账、缴费等,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都应当通过Ⅰ类账户办理,它是全功能的。
Ⅱ类账户则相当于一个“钱包”。“金库”搬来搬去不安全,先从“金库”里放些资金进“钱包”,拿着“钱包”用起来就安全多了。Ⅱ类账户投资理财功能齐全,可以灵活地由作为“金库”的Ⅰ类账户向其转入资金,无累计转入金额限制。但如果向非绑定的其他账户转账、存取现金、消费缴费,则有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万元的限额。
Ⅲ类户则相当于“零钱包”,最大的特点就是账户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适合用于绑定手机支付账户,以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如二维码支付、手机NFC支付等)。可以随用随充,便捷安全。非绑定账户转账日累计不超过5000元,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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