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上诉院裁决释放12名被判刑中国渔民

黄胜友 2016-12-05 11:49

菲律宾上诉法院日前裁决释放12名被判刑的中国福建渔民。

根据中国渔民的律师李霦生提供的菲律宾上诉院在12月1日公布的释放令说,因为检控方未能证明该12名中国渔民是无可置疑的有罪,菲律宾上诉院宣判推翻巴拉湾地区审判法庭公主港市第51号分庭于2014年8月5日的判决,以及案中的该12名被告渔民全部无罪,並且下令立刻释放他们和被没收的物品。

菲律宾上诉院下令将释放令副本送交惩戒局长或巴拉湾省公主港市伊瓦希监狱官员,以立即执行。並命令相关官员在5天內向上诉院报告所采取的行动。

该12名中国渔民于于2013年4月,从印尼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菲律宾巴拉望岛杜描沓哈岛上避风,因而被菲律宾当局拘捕,以及被控在杜描沓哈礁非法捕鱼。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发言人描利洛较早称,涉事中国渔船长2013年4月8日晚间11时40分左右在杜描沓哈群礁北小岛东侧水域、杜描沓哈群礁国家海洋公园的公园管理处以东1.1海里搁浅。渔船船体号为闽平渔“63168”,载有12名中国船员。杜描沓哈群礁国家公园的巡查员经过检查发现,这艘渔船上有渔网,但並没有发现鱼类或海洋生物。

2014年8月5日,公主港法院判决2013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他们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监禁。12年是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最长时间监禁。

公主港法院给予船长该项罪名最重的判罚,即12年监禁。而其他11名船员也因为“违反2009年的反盗猎规定”被判处6-10年监禁。此外,他们每人还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船只也被没收。

不过,这12人否认了被控的一切罪名。这些渔民曾表示,他们从印尼去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杜描沓哈群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哪里是菲律宾领土。

据路透社报道称,当年,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PAO)的律师表示,他将会提出上诉。“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迫使,”该律师说。

参考阿基诺三世执政菲律宾政府时期,2013年4月18日媒体报道菲律宾外交部:中国渔民事件将按菲律宾法律程序处理。

菲律宾外交部对驻马尼拉的中国使馆官员说,私闯菲律宾杜描沓哈礁的中国渔民将依据菲律宾司法系统进行检控。

时任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兰德斯说,由中国驻菲大使馆政务参赞孙向阳带领的使馆官员周一会见了负责领事事务的助理外交部长黎达,商讨“闽平渔”搁浅和12名渔民扣押的问题。

菲外交部发言人赫兰德斯说,菲律宾助理外长黎达是非法进入者国家委员会的共同主席。

赫兰德斯说:“他们到外交部商讨这事。我们将程序告诉他们了,这个案件目前在法院,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

中国渔民被关押在公主港市监狱。他们將面临著被告非法捕捞和违反杜描沓哈礁自然公园法。

“闽平渔”在4月8日搁浅杜描沓哈礁,离自然公园的巡逻站只有1.1海里。

这个事件发生在搁浅该礁的美军护卫者号刚清理完毕一周之后。护卫者号在1月17日搁浅杜描沓哈礁。

菲律宾野外生物基金副主席和总裁扶西.陈(音)说:“中国渔民非法进入我们的海域已经是不对了,而且粗鲁地撞上国家海洋公园和世界遗產地。他们明显是假冒为渔民实际上是非法贸易野生动物。”

编辑 李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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