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21个镇(街)设立消防办公室 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云浮发布 2016-12-03 12:38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罗定市在21个镇(街)设立消防办公室,领导和推动镇(街)消防工作。

各镇(街)依托政府办公室成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由各镇(街)分管消防工作的副镇长(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2-5名民警或专(兼)职消防队员组成。所有镇(街)消防办公室再依托治安联防员、保安员等组建镇街、村居两级防火巡查队伍,构建了“覆盖城乡、无缝对接”管理网络。消防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将作为镇(街)消防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向本级政府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参与镇(街)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辖区组建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织辖区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协助消防部门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据了解,日前,市政府已组织消防部门分批对消防办公室人员、专(兼)职消防队员进行日常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提高消防工作办公室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使其尽快发挥作用。同时,将消防工作办公室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等工作内容一并组织考核。(周洲 胡梅)

编辑:梅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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