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2016-12-02 15:34
2016年12月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一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家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何家成利用担任华星物产集团总裁、董事长、国家国内贸易局副局长、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0.7071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何家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何家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何家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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