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原创 2016-12-02 14:09
2016年12月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聂树斌父亲得知消息后失声痛哭,感谢依法治国。图片来自网络。
经过半年的审理,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今天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该案的相关情况。尹伊君表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关注该案的办理,并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发现一起,监督一起,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防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加强冤错案件源头治理工作。
案件复查后进行同步监督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最高检第一时间责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复查工作进行同步监督。
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后,最高检成立专门的办案组,赴沈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查在案全部卷宗,梳理存在的疑点和问题,向与案件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复核了相关证据,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
最高检认为,原案中被害人死亡原因不具有确定性,作案工具来源不清,聂树斌未能供述出原案中某些关键情节,其所作的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存在瑕疵,无法起到对有罪供述的印证作用,其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证明力较弱,可信度不高,且与物证、鉴定意见和辨认笔录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印证关系。
提出应依法改判无罪的检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