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10:03
12月1日,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称,《顺德区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资格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薪酬补贴。
据介绍,顺德区相关部门在企业开展调研工作的过程中了解到,企业和人才对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问题反映了较多意见。为吸引和留住高薪酬和高学历人才,顺德参考周边先进地区制定相关薪酬补贴方案,经过广泛的征询意见和修改完善,《实施办法》目前正式出台。
根据《实施办法》,补贴分为高薪酬和高学历两类,包括在顺德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的公共创新平台、总部在顺德区的上市企业(含新三板上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工作,经顺德区认定或评定获得区民政人社局颁发“德才卡”的各类高端人才。
其中在顺德区上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0万元的,可按上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所得的10%申请高薪酬人才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获得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人才,可申请高学历人才补贴,分别给予连续2年3000元/月、2000元/月的薪酬补贴。高薪酬类人才的补贴按年度发放,高学历类人才的补贴按季度发放。
顺德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产业高端人才之外,《实施办法》也覆盖在顺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高端人才,将为顺德“科金产”融合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撑。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蒋晓敏 王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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