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郁鸿
2016-12-01 21:14
南方日报讯 大镜山馨园54套人才住房可以申请了!记者1日从珠海市住规建局获悉,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镜山馨园目前有54套人才住房供公开配租。
两类人才可申请
据介绍,申请对象以符合《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才为主,具体包括我市引进或培育的以下两类人员:
(一)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具体包括:“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经珠海评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产业、卫生、文艺等)、博士后研究人员、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等。
(二)我市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器)内的创新创业人才,具体包括:申请人为入驻经市人社部门或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负责人或团队成员。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镜山馨园有54套人才住房可供公开配租,户型为“三房一卫一厨”,面积为75.73平方米或75.86平方米。
可按个人和团队申报
据了解,“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经珠海评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产业、卫生、文艺等)等专家申请,可安排1套住房;而博士后研究人员、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我市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器)内的创新创业人才可按以下3种形式申请:
1.以家庭申请的,人口须三人以上(含配偶、子女等),可安排1套住房;
2.以个人申报的,每3名申请人安排1套住房;
3.以企业(团队)申报的,按照每3人安排1套住房的原则综合调节安排入住。
租金标准为市场价的70%
按规定,此次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按照该项目市场租金的70%收取,三房一厅租金为16.1元/平方米,户型为75.73及75.86平方米两种,每套房租金分别按照1219元/月或1221元/月收取。以个人或企业(团队)名义申报的,每套房入住的人员需分摊租金,按照每人每月406元/月或407元/月收取,租金标准由市住建部门实行动态调整。
此外,物业管理费按照1.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每套房物业管理费按照97.5元/月,每套房入住的人员需按时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市住建部门实行动态调整。
申请人从获准入住之日起,最长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3年。同时,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最长租住期限不得超过其管理服务期或培养期期限;入驻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器)的创新创业人员最长租住期限不得超过其孵化期限。若期满需要续租的,在房源不紧张的前提下,须提前申请办理续租手续,续租的租金按同等房源市场价收取,续租期限不超过2年。
【来源】南方+客户端原创
【采写】林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