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清迈总领馆提醒中国游客泰北旅游注意交通安全

中国侨网  2016-12-01 10:03

据中国驻清迈总领事馆消息,截至今年11月底,驻清迈总领馆共接报涉中国公民交通事故领保案件100余起,造成6人死亡,109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绝大多数伤亡事故涉及租驾摩托车!11月25日,两名中国游客租驾摩托车在拜县盘山公路急弯处与汽车发生严重碰撞,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总领馆特别提醒到泰北地区旅游的中国游客注意以下事项:

1.尽量不要租驾汽车、摩托车游玩。泰北地区降雨频繁,山陡弯多路滑,事故易发。建议选择当地公共交通工具或包车前往景点旅游。

2.租车须有合法驾照,切记购买相关交通保险。若在泰租驾汽车、摩托车,游客需持有相应的本地驾照或国际驾照。仅持中国驾照在泰国驾车不受泰国法律保护,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建议抵泰后及时到交通部门更换当地临时驾照(国内驾照需事先在国内做英文公证,并经过外交部或省市外办和泰国驻华使领馆双认证)。

3.租车切莫抵押护照。按规定抵押护照复印件及押金即可。租车前务必仔细检查所租车辆状况,拍照留存,认真阅读并签订租借合同。

4.驾驶摩托车切记要配戴头盔。泰国车辆为右舵左行,驾驶方向与中国相反,且车速较快。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先让对面直行车辆通过,确定视线范围内无来车方可右转弯及掉头。

5.行人横穿马路要格外小心。游客须“右盼左顾”,在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

实用电话:泰国旅游警察:1155

泰国匪警:191

泰国火警:199

泰国交通事故报警:197

泰国医疗急救:1669

外交部全球领保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驻清迈总领事馆领事保护协助热线:0066-818823283

清迈旅游局游客协助中心:0066-893010400

泰北地区旅游咨询热线(华助中心):0066-814729818


编辑 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