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笑”事件:警惕“好故事”欺骗满满善意

南方周末  2016-11-30 16:40

文|马剑银(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中国非营利评论》执行主编)

2016年11月30日一大清早,笔者就被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屏,一个父亲“卖文”给女儿筹款,这是一篇深情款款、发自肺腑的动人文字,充满着一个父亲的爱意、悲伤和期望。但短短几小时内,剧情发生反转,有质疑医药费的,有质疑“带血营销”的,还扒出作者罗尔个人私生活进行谴责。自然,最核心的话题依然落到了这种未经慈善组织介入的被《慈善法》排除出(法定)“慈善”领域的“个人求助”行为,出了问题如何善后。

如果此事依循《慈善法》规定的模式,由某一个慈善组织进行介入进行“慈善募捐”,那么就可以启动一系列有关慈善行为监管的程序,专用账户,监管渠道,法律责任,清清楚楚。但罗尔并未采取这种模式,他拒绝了慈善组织的好意,转而与某公司进行合作,进行商业性营销。根据罗尔的说法,他是不想去抢占有限的公益资源。

罗尔的朋友提议由小铜人公众号整合罗尔的文章,并开设赞赏功能,以读者对罗尔文字打赏来获取捐款,同时小铜人公司承诺以文章转发量来定捐赠额,转发一次捐一元,上限五十万元。罗尔认为,“卖文”筹钱是有面子的,不是一般的受赠行为,所以就答应了。于是,小铜人公司附条件捐赠行为利用罗一笑小朋友的病来营销其公众号,五十万元既帮助了小朋友,又获得了宣传效果;作者罗尔,既获得了女儿治病的费用来源,又“不失”其面子。

网络的发酵并不在罗尔的掌控中,很快他就“被钱砸晕了”;而小铜人的公众号则是另一个大赢家,粉丝人数成倍上升。然而,虽然罗尔写下感恩的文字,公众并不买账,他们质疑这个事情一开始目的不纯,带有商业营销性质的行为,再加上有人对于小朋友治疗费用的质疑和对罗尔个人私生活的谴责,使得这一原本针对小朋友治病的善意行为带上了“欺骗”的色彩。

笔者个人认为,作为善意满满而转发这一文章甚至进行打赏的公众,倒不用气急败坏地转而去谴责罗尔,毕竟,筹得的款项用于罗一笑小朋友的疾病上,主要目标也就达到了。据有关方面透露,民政部门已经介入,后续的费用监管想必也没有太多问题。

但是公众的感情又如何处置呢?毕竟满满善意被商业营销裹挟,很多人认为善意被玷污了,受到了欺骗,很“受伤”,这种营销式求助违背了公序良俗。但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自己就没有责任吗?转发文章本身就是顺手行为,是廉价的,看文打赏的目的本就在于为小朋友治病,此目的也没有落空,那么到底哪里受伤了?跟风转发、跟风质疑,我们到底有没有自己?

说起来。我们到底为什么会去相信这种未经正式慈善组织介入的故事呢?仅仅是故事讲的动听吗?如果真是这样,那确实只能怪笔我们鉴别能力太弱。我们相信的是转发人的人格,之所以我们看到这个文章,是因为我们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当我们相信我们的朋友时,我们就会下意识去增加他们所转发信息的可信度。当形成一定的群体效应时,更是如此。大家都转发,笔者不转发好像很冷血。但是这种以朋友的人格作为背书的信任机制真的可靠吗?你有没有问你朋友一句,这个消息的来源如何?对方你认识吗?在你转发的那一刻,你有没有想到,你是在拿你自己的人格信誉为这个转发的消息进行背书呢。

如果是熟人社会,这种背书效果是很强的,责任承担也会很确定;但是在现代陌生人社会,即使是朋友圈,也未必都是完全可信的朋友,很大一部分只是各个渠道认识的“熟人”而已,那么“信任”的基础又何在呢?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当然非常宝贵,但是缺乏制度保障的人际信任,却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

或许本人是因为学法律之后心理越来越“阴暗”,但现实总是一次又一次巩固这种心理,所以有一些行为实施时,最好能够想想该行为后续的法律责任承担情况。所谓公序良俗,其背后也是有强制性的制度作为后盾的,只不过这种后盾有可能来自于法律,也有可能来自传统什么的。

公益慈善领域看上去很美,做善事总是令人开心愉悦,但这个领域同样存在各种darkside,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我们不去信任法定的慈善组织,非要以自己的情感好恶做出判断时,最好还是慢个半拍。

编辑 丁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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