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中道|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山样本”

南方日报 2016-11-29 17:15

文|钟苏怀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基层实践和创新。中山近两年来在战略层面推进“一个还原、两个还权”和“四个一批”战略工程;在战术层面,突出抓好“一个确保”“两个推进”和“三个落实”,在新三板挂牌工作和证券化配套机制构建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全国股转系统的充分肯定,形成具有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特色的“中山样本”。

在战略层面谋篇布局,推进“一个还原、两个还权”和“四个一批”战略工程。“一个还原、两个还权”的根本意义,是指向行政管理惯性所带来的隐性“政企不分”,目的是切实转变国资监管模式。“一个还原”,就是让国有企业回归市场主体的本来面目——盈利主体。“两个还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管资产”到“管资本”。在“还原”和“还权”的同时,中山市国资委着力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和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监管实效,严控企业廉政风险,确保国有资本安全。

2015年上半年开始,中山市国资委启动“四个一批”战略工程,目的是促进国有资源优化整合和进退有为。基于深入细致的前期调研,“摸清家底”,中山市国资系统一批长期亏损、风险凸显的项目得以清理,一批业务同质、产业链关联的业态得以整合,一批非战略性、非核心的资产得以剥离和退出,一批新产业、新模式有机会得以重点培育。

在战术层面,则不断强化执行力,狠抓措施落地。按照市国资委的整体规划目标,结合公益性、商业性属性区分,在国资监管四大集团内部遴选优质业务模块,股改、挂牌新三板,之后逐步整合资源,通过融合、拓展、兼并等资本运营手段,实现从新三板公司转到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最后再到一定市值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的标杆上市企业的“三步走”战略。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任务倒逼,攻坚克难。构建与“管资本”为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同时适应走向资本市场的要求,中山市还积极推进市属二三级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进国资系统监管企业特别是公众公司薪酬激励设计专项工作。同时狠抓“三个落实”,即落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落实审计结果的运用护航企业的健康发展,落实商业类资本证券化目标体系建设。

有目标,有计划,有任务,有考核,由点到面,纵深推进,以证券化为切入点的国资国企改革的综合成效正在不断体现。

(作者系中山市改革发展研究会研究员)


编辑 陆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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