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将出台文件,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江门日报 记者 江讯  2016-11-29 11:55

11月23日下午,江门市工商联、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

座谈会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岑崇浩向与会人员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并对《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优化“三大环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四个慎重”最大限度地降低检察办案的不利影响、完善“三大机制”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大模块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与会的邱德厚、黄德宗、谢忠友、侯芝、梁汉文等企业家代表踊跃发言,纷纷向检察机关提出在经营企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座谈会中的几个热点问题更是引起了在座企业家们的热烈反响,例如:创新法律服务机制,使企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更便捷省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法律教育走进民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以及对黑中介不法行为的监督等。

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检察院逐一认真作了回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郭玉表示,对非公企业的服务和保护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使命,作为检察机关会把握好法律界限,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理清企业与检察院的“亲”“清”关系,充分发挥检察院职能。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庄春维表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经营中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有很强的针对性,这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一个有力举措,要将今天座谈会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模式深化下去,使双方沟通联络机制常态化,充分发挥工商联、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利益诉求,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江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 潘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