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网约车出新规,重视驾驶员素质

韶关日报  2016-11-29 10:48

北上广深等城市出台的网约出租车新规(征求意见稿)可谓是引起了轩然大波,既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指出意见稿的众多“不合理”之处。但总的来说,网约车地位有望“合法化”,无疑是给司机和乘客增加了一重保障。在未来的某一天,网约车也能跟出租车一样正规、合法,两者共同经营。

10月9日,韶关也出台了《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为在韶关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达到国IV排放标准,发动机自然吸气1.8L(涡轮增压1.4T)及以上排量,车辆轴距2600mm及以上;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相对于北上广深来说,韶关的网约车新规无疑是宽松的。在宽松的同时,对驾驶员驾龄和无犯罪记录的要求让人更加放心。不同于其他城市意见稿对户籍、司机学历等要求,韶关的意见稿显然更“接地气”,更符合乘客的需要。以笔者作为乘客近百次乘坐网约车的经验,有时还是会碰到一些有危险驾驶、不认路、素质不高的司机,所以这样的一些要求十分有必要。但在资格认证的过程中,这一系列的无犯罪证明如果需要司机本人提供,无疑是非常难的事情。届时,如果由于认证手续繁琐导致部分网约车退出市场或违法经营,又加大了整治的难度。

网约车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价格也是“水涨船高”,不少乘客都明显感觉到乘搭网约车现在的价格差不多与出租车齐平了。现在乘坐网约车,不少司机都会抱怨平台的日渐严格和利润空间的压缩。韶关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尽管网约车在价格上可能失去了优势,但在总体市场的发展上,这一调整有助于形成合理的交通运输体系。网约车如果不再打“价格战”,也可凭借在市民心中良好的印象,靠高素质的司机和舒适的乘车体验与出租车进行合理竞争。(郑曼玲

编辑 李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