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有望涨工资!佛山拟改善环卫工人待遇

广州日报  2016-11-29 08:46

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正公示。

根据意见稿,佛山制定了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实施细则。意见稿提出,要规范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住房、入户和子女入学问题,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加快环卫设备设施改造升级等。

待遇:环卫工人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意见稿明确,环卫工人工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月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加班工资、节日慰问金。环卫事业单位及与各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签订环卫合同的企业环卫工人纳入本细则管理范围。

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佛山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计算,佛山现行环卫工人月基础最低工资标准即为1661元)。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而纳入环卫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环卫工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调整环卫企业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岗位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日11元,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并按月发放。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岗位津贴标准原则上每年上调一次,各区可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等条件进行分档、细化,并建立弹性调整机制。每年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和环卫工人节可向环卫工人发放适当节日慰问金。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规定,环卫企事业单位要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均不得低于环卫工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对环卫工人保障房政策倾斜

意见稿还提出,要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住房、入户和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加大对环卫工人保障性住房政策倾斜,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一是环卫工人按各区现行的保障性住房轮候打分标准,已享有加分的政策优惠;二是各区镇环卫企事业单位可通过自建、改造及长期包租等形式,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具体按照市、区保障性住房相关办法、细则执行。

同时,意见稿也提出,要帮助外来环卫工人入户、子女入学。一是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环卫工人享有加分,具体是《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的“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项中“在本市从事环卫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人员,每满一年积4分,最高分值20分”;二是做好非户籍环卫工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对在佛山工作期间获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个人荣誉奖项的非户籍环卫工人适龄随迁子女,在申请入学时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设备: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

为了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意见稿明确要加强环卫工人职业病防控,这意味着环卫工人的设备将得到大大改善。意见稿要求,各区、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改造升级和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建成压缩式转运站。提高环卫设施设备机械化作业水平,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到2016年,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各镇建成区达80%。

不仅如此,环卫企事业单位还要落实环卫工人个人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暑降温、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环卫工人职业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和档案,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创新环卫管理制度,明确保洁公司工作职责、费用支付方式、环卫机械化投入、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等具体条款。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黄健源、刘鹏飞)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