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日报 2016-11-29 08:27
有这样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店面装修高档上档次,数十台豪车店里摆放着,分店在粤西开了一家又一家;“加盟”公司后,可通过银行贷款购车放在店里租赁,由公司还贷,三年还清贷款后变卖车辆,所得款项由公司和车主平分——如果买两台奥迪,三年后其中一辆奥迪就是你的;即使公司经营不善,豪车还可抵押变卖。
上述的发财“捷径”看似完美,但其实是充满诱饵的骗局!来自茂名的彭某凭着这种不断暗示着高回报、低风险的说辞,让粤西地区不少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上当受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昨日记者从赤坎公安分局获悉,该起粤西汽车租赁诈骗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彭某近日在茂名电白区林头镇一处公寓被抓获。此前,赤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近三个月的艰苦侦查,多次到茂名进行伏击。
2015年1月,彭某等人在湛江、阳江等地开设汽车租赁公司,以急需大量资金为由,拉拢引诱湛江、阳江部分工薪人群,以个人名义从银行贷款。所贷款由彭某以贷款人的名义,购买全新汽车进行汽车租赁业务,所贷银行款的本金、利息及逾期产生的滞纳金或后果全由彭某负责,期内汽车经营收益归彭某,汽车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车辆事故等所有后果由彭某负责,贷款偿还后汽车残值收益按双方各按50%来分配。
然而,彭某在取到钱后,并未如约购买汽车,仅用一小部分钱购买汽车,剩余部分资金均挪用至其他用途。同时,由于公司汽车租赁业务混乱不堪、亏损严重,彭某一边将车辆拿去质押,另一边还唆使、诱骗个别受害人签订汽车抵押高利贷借款合同。目前,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大面积逾期,大部分车辆质押后去向不明,拒绝归还部分已购买到的车辆。受害者不仅承受经济损失,其在银行的个人信用也受到了不良影响。
经查,案件涉及金额已达548.8万,湛江地区受害者多达10人,涉案车辆15辆,目前已追回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