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发布 2016-11-28 20:24
从梅州市社保部门传来消息,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参保缴费计划目标超九成。社保部门提醒广大未参保群众应尽快办理缴费,以免影响享受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
市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黎红英表示,如果未参保群众过期还未缴费,并且不属于特殊人群是不能中途缴费的,那2017年一年的保障就得不到。
据了解,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我市今年结合精准扶贫计划,帮助18万想参保无能力参保的贫困户全额缴费,并提高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梅州市就读的非梅户籍学生也可参保
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梅州市户籍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和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子女均可参保。未按时交费不能补缴,只能推至下一年度参保参保、续保时间为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参保对象在规定的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弃保,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邮储银行代扣可自动续保,无需再到网点缴费邮储银行已全面开通银行账户签约代扣代缴服务功能,每年可自动扣费续保。已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办理账户代扣手续的参保群众,无需每年再到网点缴费。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还将适度调整
目前,梅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情况是:市内三级医院65%、市内二级医院85%、市内一级医院95%,市外医院60%,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还将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来源:梅州微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