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吸毒成瘾一个私设“小金库”,两事业编人员被“双开”移送司法

南方+  2016-11-28 19:50

【案例一】

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原职工李新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对李新华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李新华在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工作期间,违反生活纪律,吸食毒品成瘾,情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占为己有,涉嫌犯罪。

李新华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议(香洲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新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用人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给予其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二】

拱北中学原报账员陈明刚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6年4月,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对陈明刚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陈明刚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财政资金据为己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账外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资金。其中,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财政资金据为己有的行为涉嫌犯罪。

陈明刚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任拱北中学报账员期间,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议(香洲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明刚开除党籍处分,由主管单位香洲区教育局给予其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香洲区纪委

编辑 胡净栋